紓困借款針對經濟弱勢保戶提供保單借款優惠利率措施:
【申辦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
【申請對象】:要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出具相關證明文件者,且須經公司審核實情後,予以核貸。
(一) 身心障礙者。
(二)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三) 屬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所定特殊境遇家庭之成員。
(四) 經濟困難者。「經濟困難者」說明如下:
1.有雇主類型:因失業、無薪假、非自願離職、雇主實施減班休息、協商減薪、雇主營收衰退
而減少獎金等實質收入減少導致經濟困難者
2.無雇主類型:客戶表達自己無雇主(包括但不限於攤商、自營商、自由工作者等),但因營業
收入下降或暫停營業導致經濟困難者。
【適用保單】:除下列不適用保單類型外,其餘符合各保險單借款條款之約定,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且可辦理保單借款之台幣有效保單。
【不適用保單】:
1.投資型保單、外幣保單、房貸型保單、年金保單、防癌保險、防癌終身保險、重大疾病險、醫療險、綜合險有含重疾/防癌/特定傷病險、綜合險有含醫療險。
2.保單之保險金已開始分期給付(包含但不限,例如重大燒燙傷保險金、重大傷害失能保險金、遺族生活扶助保險金-意外、特定傷病安養扶助保險金、癌症照護保險金、失能扶助保險金、重大/特定傷病扶助保險金、失能安養扶助保險金、初次罹患重大傷病扶助保險金等)。
3.已豁免保費之保單、已辦理減額繳清或已辦理展期定期保險。
【保單借款額度】:
單一要保人本專案最高借款金額新台幣10萬元,惟每張保單須符合該保單「保險單借款及契約效力的停止」條款之約定,申請時如為曾辦理紓困借款者,需清償前一年度或之前已辦理之紓困貸款專案餘額。
【優惠期間及優惠年利率】:申請本專案之借款日起計3年優惠,優惠年利率:2.165%。
【重要注意事項】:
1.貸/還款期間超過3年後,將回歸各該保單原訂公告保單貸款利率,本分公司不另行通知,惟各公司可視個案當時經濟狀況彈性調整減碼。
2.本專案僅限申請一次,且本公司各項保單借款專案僅限擇一適用。
3.專案期間3年內保單須持續有效,如有失效、停效、自始無效、解約、終止或給付各項保險金(含還本給付、滿期金)等情事時,本分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解約金、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或退還所繳保險費時,如要保人有欠繳保險費(包括經本公司墊繳的保險費)或保險單借款未還清(包含但不限本專案)者,本公司將先抵銷前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付其餘額。
4.保單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將導致保險契約停止效力;為確保您的權益,請於借款前謹慎評估借款需求及還款能力。
【申請文件】:
1.保險單借款約定書(優惠利率專用)。
2.要保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符合申請資格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