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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產傳承非高資產族群專屬,中產階級可利用壽險為後代傳富與創富

2020年3月30日

(台北,2020年3月30日) 古人云,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對孩子的愛,除了希望給他們最好的教育與保障,在能力範圍之內,甚至希望把孩子的長遠未來也先規劃完成,其中包含當孩子人生中不再有父母陪伴的時候,也能保障孩子未來生活無虞。大部分的家庭都有資產傳承規劃的需求,資產傳承可分為身前傳承與身後傳承,身前傳承可利用贈與或移轉來規劃,身後傳承則可透過終身壽險、信託等規劃,落實照顧下一代的心願。

AIA友邦人壽總經理侯文成指出,生活中從未缺少「風險」,但如何轉嫁傳承的風險,卻容易被忽略。辛苦累積的資產該怎樣順利傳承到屬意的人?分配比例是否能被確實執行?後代是否會因不擅長理財而快速花光所得資產?面對傳承過程中的困惑與擔憂,如專屬性、公平性、安全性,其實都可透過終身壽險內建的商品機制,來完整保留要保人對受益人的愛與心意。

再者,侯文成進一步解釋,父母都希望能將財富最大化傳承給子女,這點亦可透過壽險規劃來實現。舉例來說,年收入150萬的雙薪家庭,由35歲的母親擔任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投保繳費20年期、保額1,000萬元的「友邦人壽傳世富足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以其獨子為受益人,每年繳交保費為290,109元(含高保額及自動轉帳折扣),20年應繳總保費為5,802,180元。若該母親於44歲不幸身故,按保險合約之約定,當宣告利率高於保單之預定利率時,則有回饋分享金(假設宣告利率為2.78%且未來不會調整,回饋分享金給付方式選擇「購買增額繳清保險」),其獨子可領取10,188,183元的身故保險金。假設該名母親保單設定採10年分期定期給付身故保險金,則該母親身故後無論該受益人是否已成年,未來10年受益人每年皆可領取1,111,976元身故保險金,當作被動式收入。該母親在其生前透過壽險保額高的保單槓桿特性創造倍數效益的身故保險金,讓其身故後仍能繼續為其獨子延續生活保障,創造長期且安全的財富。

保險作為有力的創富與傳承工具之一,除了可利用高壽險保額來保障身家,且於宣告利率高於保單之預定利率時享有回饋分享金的好處外,還有「增加保險金額選擇權」之優勢。以「友邦人壽傳世富足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為例,當被保險人以標準體承保在保險年齡達60歲前,因為結婚、生子或保單每屆滿5年,要保人得免附被保險人之可保性證明,每次最高可選擇增加基本保額25%,累積上限為保單生效當時之基本保額100%,讓要保人伴隨經濟能力的增加,逐步補足保障累積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