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障
為您分擔因意外所成的變故
意外保障
保障期間
投保年齡
購買管道
投保年齡40~70歲,因洗澡、走路跌倒等意外致成住院,提供傷害醫療保障;意外致成骨折,未住院也有給付
意外造成第1~11級失能時,單筆給付保險金可緊急支付醫療費用,針對第1~6級失能,另按月給付失能診斷確定日當時保險金額的1%,保證連續給付100個月,安心復健沒煩惱
契約有效期間身故,依【保單價值準備金或「所繳保險費總和」】擇高給付,因意外致成身故另給付事故發生時之保險金額
契約有效且保障期滿仍生存,給付累積已繳保險費的50%,無須扣除已理賠的金額